旅游服务质量争议调解

0条评价

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 旅游服务质量争议调解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
基本编码 FW18001000 实施机关 耀州区文旅局
实施机构(科)室 旅游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
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
法定办结时限 60 个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
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
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
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
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
审批结果名称
审批结果样本

办理地点/时间

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 文营东路(办理窗口:耀州区文旅局)

申请条件

旅游投诉处理办法(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):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:(一)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。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 (一)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; (二)有明确的被投诉人、具体的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。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,一式两份,并载明下列事项: (一)投诉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; (二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所在地; (三)投诉的要求、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。 第十二条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,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,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,并告知被投诉人;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,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,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。 第十三条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,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,并载明委托权限。 第十四条 投诉人4人以上,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,为共同投诉。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。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,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,但代表人变更、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,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。

申报材料
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/空表下载
投诉人信息登记表 1 纸质、电子 原件1份  必要  https://zwfw.shaanxi.gov.cn/icity/icity/proinfo?id=2f2fcac44dc7dc2f78ecbf63951d97b5

特殊环节

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

办理流程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十一条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。第九十二条: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(二)向消费者协会、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。处理旅游投诉的主要依据是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(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)。


常见问题

简版指南

服务承诺

到现场大厅次数1

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
0919-6281978
咨询窗口:
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西副楼10楼旅游科

监督投诉方式

投诉电话:
0919-6281201
投诉窗口:
耀州区文旅局